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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精心调解劳务纠纷 精准助力春耕生产

发布时间:2020-03-2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郑红英)近日,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喻寺法庭审结13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雇主陶某在6月30日前支付所欠13名农民工劳务报酬共计5万余元。

  2015年9月,泸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分别与泸县嘉明镇狮子村三个村民小组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约定由泸州某食品有限公司租用三个小组的土地,用于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协议后,泸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将租用的土地用于种植蔬菜。2017年,泸州某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陶某签订合同。合同约定泸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将租用的狮子村的土地转包给被告陶某,用于蔬菜种植,合同期限一年,蔬菜由泸州某食品有限公司收购。签订协议后,被告陶某雇请原告等人种植蔬菜。因陶某种植的部分蔬菜达不到收购标准,泸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对不达标的蔬菜拒绝收购,陶某因此造成了一定损失。2019年9月,被告陶某向13名原告出具5万余元的欠条,并承诺于12月底前付清。被告陶某逾期未付,原告等人多次催收未果诉至法院。

  由于正值疫情期间,加之又是农忙时节,处理不好不仅会影响疫情防控,还会影响春耕生产。喻寺法庭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审理。经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对13件案件合并进行审理,以减少集聚的机会。庭审中,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前文的调解协议。庭审后,原、被告对调解结果均表达满意,原告等人也表示还将继续为陶某提供劳务,搞好蔬菜种植。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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